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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公安公开征集刘阳等人恶势力团伙线索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4-15 09:44:27
摘要: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刘阳、雷翔、周伟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及敦促相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通 告2020年3月以来,在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津市市公安局成立了“3.3”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刘阳(男,31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雷翔(男,29岁,住毛里湖镇花桥村)、周伟(男,28岁,住毛里湖镇龟山居委会)、沈昌明(男,43岁,绰号:小告儿,住毛里湖镇荣台社区)、卜东海(男,48岁,...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刘阳、雷翔、周伟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及敦促相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

通 告

2020年3月以来,在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津市市公安局成立了“3.3”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刘阳(男,31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雷翔(男,29岁,住毛里湖镇花桥村)、周伟(男,28岁,住毛里湖镇龟山居委会)、沈昌明(男,43岁,绰号:小告儿,住毛里湖镇荣台社区)、卜东海(男,48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刘勇(男,44岁,绰号:黑妹,住毛里湖镇中心村)等1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名,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彻底打掉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现津市市扫黑办、津市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1、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扫黑办、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利。经查证属应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2000-5000元奖励。

2、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伪造证据、转移资产的,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同时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特此公告!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地址:

津市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警官:18166266606

朱警官:18166261683


扫黑办电话:0736-4205112


津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津市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