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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见面烟”引起的思考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7-23 12:04:32
摘要:一天下午,我通知的一个离婚案件被告王某来法庭领取起诉状副本及其他材料,同行的还有自称是男女双方所在村村干部的一名男子。接待过程中我了解到被告与原告均系二婚,双方对于离婚并无较大分歧,只是被告目前身体比较差(还带来了一叠医疗记录),缺乏生活来源,所以要求原告对其进行补偿,原告也曾向被告做过给付的承诺并出具了欠条,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这些情况属实,希望法院能做通工作。被告签收文书时颤抖的手告诉我这些情况应...

一天下午,我通知的一个离婚案件被告王某来法庭领取起诉状副本及其他材料,同行的还有自称是男女双方所在村村干部的一名男子。接待过程中我了解到被告与原告均系二婚,双方对于离婚并无较大分歧,只是被告目前身体比较差(还带来了一叠医疗记录),缺乏生活来源,所以要求原告对其进行补偿,原告也曾向被告做过给付的承诺并出具了欠条,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这些情况属实,希望法院能做通工作。被告签收文书时颤抖的手告诉我这些情况应该跟实际情况出入不大,因此我表示会向原告询问是否属实,并努力进行调解。临走时,那位“村干部”从口袋拿出一包香烟放到办公桌上,然后准备出门,我立即拿起还给他,说事情是我们应该做的,不需要给烟,并且被告本来经济条件就不好,这样会加重他的负担。最终他拗不过我,把烟拿回去了。

虽然只是一包烟,却让我陷入了思考:我们日常的审判工作主要跟各方当事人接触,像王某这样见面给包烟的不少,仿佛这已经像见面递根烟一样成了一种礼节,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通行于本地的“潜规则”。为什么要给烟,这从侧面表达了当事人希望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愿望,其实也是对我们的一种考验。

放任这种“潜规则”,危害十分严重:

1.加重当事人负担。当前“拿得出手”的烟,少则20多元,多则上百,钱或许不多,但也会加重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2.破坏司法队伍形象。日常工作中拿惯了这种当事人给的烟,导致养成吃拿卡要的习惯,进而破坏我们的队伍形象,毕竟好口碑竖立起来不易,坏名声传播却十分迅速;

3.导致群众丧失对司法的信心。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平公正,天平两头的当事人本应被不偏不倚地对待,拿了一包烟便是增加一个砝码,破坏了天平的平衡,即使最后案件办的合法合规,但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公平的本意。

审判部门的工作承载了人民群众太多的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虽然案件有赢有输,不可能让每个当事人都满意,但我们应该从细小中努力摈弃不良习惯和风气,以行动维护司法审判人员的公正形象,以坚决的态度改变不良风气,用公平的裁判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赞扬,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起对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的牢固信心。(作者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 鲁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