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与搭档建国兄俩人对一名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所外就医进行巡察。检察之后我们离开医院正准备发动车离开,忽然一阵激烈的争吵声从车后传来,我打开车门朝医院门口望去,只见五六个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在与一个3口之家的年轻小家庭的男小伙子发生激烈的相互叫嚣,叫嚣声中一个5岁左右的男小孩的阵阵啼哭声的确令人揪心,看到这一幕,我预感可能会出现无法预料的可怕后果,马上与搭档下车,掏出工作证,疾步走向人群,大声说句:我是检察院的,都不准动手。手上的检徽在众人的面前一一划过,刹时激烈的吵闹声停了下来,我问清原委得知是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三口之家的男小伙子开车追了五六个小伙子的车尾,右胳膊好像不能动弹,找他们处理,他们不服,于是这个小伙子打电话喊人,那边一听说喊人情绪激昂,准备动手,这个小伙子说是喊他舅舅还有一些亲戚来处理,结果对方误解是喊人打架的。了解情况之后,我马上对双方说:第一既然是场交通事故,应马上报交警处理,是谁的责任由交警定;第二双方都不能动手,如果因动手打人那是会进看守所的,而我就是管看守所的。五六个小伙子看到我工作上闪亮的检徽和我高大的个子,既使手臂上刻着那满满的花纹,也不敢有半点造次,纷纷表示决不会动手。为了确保事态不会出现伤害的后果,我记下了五六个小伙子之中一个小伙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向他警告如果有什么事,我就拿你是问,那小子对我表态:你们放心地去忙吧,我保证不会有事发生。在确定不可能出事的情况下,我与搭挡才离开。
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了,我真的希望医院门口不会出现可怕的一幕,如果如我所愿,我坚信那是闪耀的检徽在人们心中的神圣,不能侵犯、不可触碰!(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 熊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