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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辛苦,才能幸福幸福——实习律师陈笑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03-11 18:09:58
摘要:2021年是充实快乐的一年,从事律师工作这一年,最大的感受就是:律师服务是一份逻辑思维很强的工作。在上一年度的文书写作和发言表达中,我常常会出现一些错误行为,起初我认为,是因为每个人对案件的理解、表达习惯不一样,从而导致的差别。经过长时间的磨炼和反思后,我发觉出现这些错误的本质,是因为逻辑的错误。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调整和训练自己的思维方式。针对上一年度的工作,我有不少收获与反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2021年是充实快乐的一年,从事律师工作这一年,最大的感受就是:律师服务是一份逻辑思维很强的工作。在上一年度的文书写作和发言表达中,我常常会出现一些错误行为,起初我认为,是因为每个人对案件的理解、表达习惯不一样,从而导致的差别。经过长时间的磨炼和反思后,我发觉出现这些错误的本质,是因为逻辑的错误。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调整和训练自己的思维方式。针对上一年度的工作,我有不少收获与反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1号团队实习律师陈笑

定位

面对一个案件、一次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大致的“定位”。个人认为,主要包含主体、事件、场合这三大要素。

主体,是指在一个案件、一份文书、一次发言中,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角色和身份,去行为或表达。比方说,有次饭桌上,主任问在座各位:应不应该支持职业打假人?因本着对食品、药品领域伪劣产品的憎恶,我支持知假买假,目的是为了达到惩罚目的。主任解释道,惩罚应该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要负责的,一般主体,即便是有再多的合理目的,也不具备惩罚资格。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主体的差别,决定了行为方式与限制范围的不同。

事件,是指一个案件最先应该了解到的内容,也就是最基础的“基本事实”。对基本事实的认定,是给出一个结论、一份法律意见书的基础。其次才是去了解整个案件事实的具体细节。

场合,是指针对具体的行为,或者具体表达的内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去表现。针对不同的场合,所表达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同时,还应当记住不同场合的限制。清楚这三点之后,行为或者表达的内容才算是不出差错的。

重点与关键

抓重点,是建立在上述思维逻辑的基础上,抓住事情的本质、弄清楚委托人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又或者说,委托人是想要听到什么样的答案。围绕这个答案和目的,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出发,才算是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打个比方,假设是向委托人汇报工作,那么话题的重点应当倾向于解决委托人的疑问。比如有一次,朋友找到我,声称几年前投资了一家美发店,同时又与该美发店的投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与《竞业限制协议》,现在准备退股、离职,并且要重新开办一家门店。针对他的疑问,我们应当围绕委托人的目的进行分析,首先是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对他影响有多大?能不能去开办新的门店?开办门店有什么风险?第二步,才是从投资退股、解除劳动关系、竞业限制等层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再打个比方,假设是向团队同事、合作律师汇报工作,那么话题的重点应该倾向于工作进展。首先,工作进展到了哪一步。然后汇报思路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案件有了不错的进展。那么进展到这一步,将来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方便合作律师进行判断。第二种,案件没有什么进展。那么是遇到了怎样的阻碍?在这基础上,遇到了这些阻碍之后,有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的具体思路是怎样的。把这些信息反馈给对方,才方便共同开展下一步工作。

在这一点上,针对我个人在上一年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仅供各位实习律师参考。

1.实质应当大于形式

我的文书格式总是很好看,表格也很完美,但是在和合作律师沟通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内容很一般。这里说的“一般”就是指表面、不够深刻的意思,就像隔靴搔痒一般,我理解这个词的意思。表达了,但是没有表达到位,其实这份工作相当于没有做。所以应当多从实质入手,关注内容,不要停留在表面。

2.针对性要强

在工作中,我会倾向于去寻找“泛而广”的内容,填充进我的工作成果里,好让我产生一种“今天做了好多事啊”的满足感。随着经验的积累,我发觉:资料不是越多越好,话也不是说得越多越好。委托人、合作律师也不想看到过多的内容,内容太多只会觉得枯燥、乏味,他们只在乎真正需要的东西,也就是做这件事的目的能否达到。没有重点,只会反映出“你不够专业”这个问题。

能否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可以说是区分一个优秀律师与普通律师的最大区别。我们实习律师对此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内容。

工作方法

针对上述第一、二大点提到的定位、重点与关键,个人认为贯穿这俩大点最重要的就是形成正确的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之一就是“边学边做”,就像这句话说的:人生不像做饭,不能等万事俱备了才下锅。很多事情都是在过程中不断完善的,不会有存在什么都准备齐全了才放手去做,所以不要因为资料不全就束手无策,将材料搁置在一旁不去管他。

从这一点延伸出另外一个工作方法,是我认为从事律师行业最应该学到的,那就是“自学”。从事律师行业,不是一进来就什么都精通的,很多实务工作都是边学边做,边做边精通。养成自学的习惯意味着,在得知一个案件的基本案情或者诉讼方向之后,应当自觉去查找各种资料。

这点我相信很多实习律师应该都能做到,但对于工作经验较少的我来说,有时还是会依赖于寻求他人的帮助,没有从自身出发去打磨自己。不知其他刚入行的青年律师是不是也会这样,就这一点分享给大家做一个参考。

第三个工作方法,我侧重于关注“模式”这个概念,也就是同一类案件的处理方式总是一样的,按照同样的模式应对同类型的案件。

一个案件的委托,是从约见客户进行沟通开始的。那么在微信、短信、电话沟通的过程中,要做到的就是这几点。1.简单介绍所在的律所,并邀请对方来律所见面,同时给对方发咱们律所的定位链接。2.简单介绍自己,并提供自己更多的联系方式。告诉对方如果上门可以及时联系,提前预约好见面的时间。3.双方达成预约的,及时告诉客户需要携带、提供哪些材料等等。到此为止,第一阶段就算结束。见面沟通、确定委托之后,便可以开展具体的案件操作流程了。

针对每一个不同阶段的需要,尝试学着总结出一套“模式”,按照前辈们一贯的工作习惯去总结这些经验。形成一套模式或许不是完美的,但总归是不会出错的。

积极与主动

“主动”这个词,在我之前的理解里。我会认为是“积极”的意思,是一种乐于学习、对工作没有怨言的工作态度。后来我发现,这个理解还是浅显了。“主动”所包含的意义,有不少延伸概念,其中之一就是:把工作放心上。

这句话的意思,不仅仅是说,积极接受工作,把任务领到手就算结束。而是真的把这个任务的责任,落到自己身上。当成自己的事情去思考的时候,才会有意识地去关心工作的进展、动态。我对这个问题的察觉,是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没有下文”中发现的。

比如写完一份律师函,写完了、邮寄出去之后我就没管了。过了几天,主办律师过来询问我:那件事的后续结果是怎样?后来我才知道,对一份工作的完成,要完成到“有一个结果”为止,具体可以表现为委托人表示不愿继续追究、委托人想要另行起诉进入下一阶段,又或者已经通过这次法律服务,达到了委托人想要的效果等等。

积极与主动,是建立在用心的基础上,是在明白自己是最终责任人之后,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把资料看完,而不是大致扫一眼。这个问题我是在非诉业务中发现的。起初,审查一份合同,我在做什么?看格式、看错别字、看主体。看完就算了事,认为完成了一份任务。但审查的过程中并没有去思考,同时,如果之前有执业律师审查过,我会天真的认为:既然执业律师都审查过了,那我没什么好看的了。借着这一份信任,为我的依赖和不负责任披了一层遮羞布。

就像陈莉律师和我说的,人的精力有限,耐心把手里的事情一件件做好,你就会有很大的提升。不必着急一把子揽下很多事,把一件事做成功了,至少在这一件事情上你是精通的,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也不会让你发怵、不知从哪下手。

在芙蓉律所1号团队的这一年,我学到了很多。从学生时代对老师、前辈的依赖,到自己应该承担起一个“主办”律师的责任。从抓取多个知识点,到律师实务中学会整体运用思维逻辑、法律素养,同时还贯穿着各种沟通技巧、工作方式的学习。把自己培养成优秀的律师,这个过程是艰难的。虽然现在,还不能称作是一个合格的律师,但是没关系,人类文明所拥有的一切成果,都是靠艰辛的努力和钻研成就的。学习能力也好,执行力也好,核心只有一个:在刚开始的时候,平静地接受自己的笨拙,并且为之努力。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我结合自身的经历,总结了以上经验,希望能给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律师们提供一些帮助。

作者简介:


陈笑

法学学士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