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由于这个群体不易被家庭和社会接纳,在就学就业、人际交往方面经常受到歧视,极易步入“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的恶性循环。据统计,截止2016年11月底,常德市在册吸毒人数22579人,实际吸毒人员超过1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决定强制隔离戒毒1361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917人,实际管控的人数不足在册吸毒人员的10%,尚有90%以上社会面吸毒人员游离于实际管控的边缘,需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帮助他们接受自愿戒毒康复。面对日益严峻的毒情形势和基数庞大的吸毒人群,做好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既是有效减少毒品需求、促进禁毒形势好转的战略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减少社会乱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对全面推进禁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工作仍然存在机制性短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常德市全面推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武陵区芷兰街道沙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探索创新吸毒人员“3+1+N”网格化服务管理,打造了“天网禁毒”的武陵模式;鼎城区灌溪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以爱心公益人士为核心、司法所为平台、村(居)为依托、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打造戒毒康复人员回归家园,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志愿者团队、心理服务志愿者团队和戒毒康复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武陵区戒毒成功人士肖友斌在武陵区禁毒办和常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支持、指导下,自筹资金注册成立一家民办非盈利性禁毒公益组织——武陵区聚宝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建立了全省首个民办戒毒康复人员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戒毒成功典型同伴教育、禁毒志愿者服务、妈妈禁毒联盟等各种社会禁毒力量整合为一体,为戒毒康复人员打造了回归社会的中途岛、加油站,这些特色创新经验多次受到国家、省禁毒委的充分肯定,今年11月28日,武陵区作为全国唯一区、县(市)典型在重庆市召开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但是,由于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人文科技因素等方面的制约,常德市的戒毒康复工作仍然存在着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戒毒措施不对接等短板,表现在戒毒康复工作的行政强制措施、专业医疗戒治与社会心理康复没有有机整合和对接,社会力量、社区资源未被充分重视和利用,导致戒毒效果难巩固,戒断操守难保持,戒毒康复人员的复吸率仍高居95%以上。笔者认为,鉴于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毒品的受害者和身心的病患者,戒毒康复工作既要依靠政府资源对戒毒康复人员加强行政化的服务管理,又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性戒毒康复,以此实现戒毒康复效果的最大化。
二、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性戒毒康复的途径
戒毒康复的目的是帮助吸毒人员减轻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心理依赖和社交依赖,包括生理康复恢复、心理康复恢复和社会功能恢复三个完整过程,而这三个过程又涉及到医学、心理学、社会管理等多个不同的层面。因此,笔者认为,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性戒毒康复应当从行政管理、专业干预和社会化服务等不同的系统进行介入、综合施策。
1、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以基层社区(村)为依托,以乡镇、街道为主导,由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卫计和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等跨部门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形成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相互协作、整体联动的关系,从资源配置上形成合力。
2、专业服务层层介入。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为综合平台,引入医疗卫生、心理服务等专业力量,建立集管理、教育、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各方力量层层介入、相互整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3、社会资源综合干预。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为纽带,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拓展戒毒康复工作的社会资源,如招募志愿者、建立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政府的招投标项目、与学校、医院等社会单位进行项目合作等,充分挖掘社会力量资源,进一步推进戒毒康复的社会化,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巩固戒毒操守,重新融入社会。
三、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戒毒康复工作的终极目标是帮助吸毒人员彻底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近年来,上海、新疆、贵州等省、市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建立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康复场所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扶持、融入社会等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社会化新模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笔者建议,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学习和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以推进精准戒毒为抓手,以推进社工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社会化的戒毒医疗资源,大力培育多领域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大力孵化广覆盖的戒毒康复社会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戒毒康复社会化水平,努力形成戒毒康复工作的强大合力。
1、通过发展社工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禁毒办、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2017年开始,人社、民政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禁毒戒毒社工考试应聘,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录(聘)部分禁毒戒毒社工,完善晋升和工资待遇制度,逐步建立禁毒戒毒社工队伍,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到2019年底禁毒戒毒社工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
2、以政府补贴形式鼓励志愿者队伍参与戒毒康复人员帮教服务
民政部门要出台社会组织孵化奖励政策,用财政补贴形式鼓励志愿者服务团队配合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对戒毒康复人员常态化开展戒毒指导、心理援助、社会帮教、救助服务等工作,探索“政府主导+专业心理机构实施+社区配合+社工志愿者参与+社会支持”的戒毒康复新模式,从修复心理、家庭和社会三大支持系统的角度帮助戒毒康复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建议:原则上对每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至少发展2名志愿者。
3、以政府购买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服务
人社、卫计、民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民办非盈利性禁毒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立集戒毒、康复、培训、劳动、就业、创业、救助于一体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爱心企业带项目入驻孵化基地,为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和订单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规划、税务、国土资源和工商行政等部门要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优先申请政府的招投标项目,简化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特别是对孵化基地的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等要给予优先立项、规费减免等政策保障。
4、以医联体运营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人员医疗服务
卫计、规划等部门要加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的统筹规划,支持和鼓励国内外具有戒毒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到常德市投资建设戒毒康复医联体,通过与县级以上医院合作开设戒毒康复专科医院或开设戒毒康复医疗项目,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药物维持治疗、心理咨询等戒毒医疗服务。公安机关要督促和鼓励社会面吸毒人员主动到戒毒康复医疗机构接受自愿戒毒,对主动前往戒毒康复医疗机构接受自愿戒毒的吸毒人员不留记录、不作处罚。人社和卫计部门要积极引导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要给予相应的补助,将部分用于戒毒医疗康复的药物和项目费用列入医保报销清单。(作者湖南省常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易泽龙 系中国法学会会员 湖南省戒毒系统首批人才库成员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