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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督察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02 11:06:25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整治落实,澧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了《2020年澧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澧县生环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纪检室相关负责人对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进行专项督察。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现场督察专项行动聚焦五个方面的问题:聚焦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聚焦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聚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整治落实,澧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了《2020年澧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澧县生环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纪检室相关负责人对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进行专项督察。

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现场督察

专项行动聚焦五个方面的问题:聚焦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聚焦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问题;聚焦退捕渔民身份识别、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管理使用禁捕重点环节中的问题等。5月27日—28日,县纪委监委、澧县生环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纪检室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关闭矿山遗留渣山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专项督导检查。

下一步,澧县将针对“洞庭清波”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澧县纪委监委牵头建立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调研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紧盯关键重点,开展监督执纪。紧盯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执行制度情况等,对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强化宣传考核,形成良好氛围。推介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传导压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