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律师说法: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14 14:28:31
摘要:很多企业没有法务,也没有完善的公司制度,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等基本的事宜都不太明确。很多人甚至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很多风险和责任,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企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导致企业在劳动纠纷中丧失主动权,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风险。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二倍工资罚则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的重要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

很多企业没有法务,也没有完善的公司制度,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等基本的事宜都不太明确。很多人甚至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很多风险和责任,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企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导致企业在劳动纠纷中丧失主动权,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风险。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二倍工资罚则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的重要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此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也就说此时用人单位是双倍罚,既要支付双倍工资,又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2倍的工资。也就是说,此时用工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倍工资罚则的适用规定(如下表)

二、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11个月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认定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选择劳动者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无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三、用人单位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如单位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不利于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便是用人单位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时间以及法律责任。劳动者发生泄密事件时,单位需要证明哪些属于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对其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仅增加了举证的难度,还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主张的企业信息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所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利于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发展。

除了以上所列举四个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还体现在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解聘劳动者以及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方面。例如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如果辞退还需要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所以,为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企业文化的建设以及企业的良好发展,企业必须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作者系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 陈平凡 石云璇)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