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李先生在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车。李先生称销售介绍,该车经过了奥迪官方认证,是一辆行驶了6000公里的准新车,车辆无重大事故、无重大改装,享受官方质保。但李先生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两辆准新车状况频出。最终,经鉴定,这辆准新车被证明是一辆事故车,4S店回应李先生称,销售时,他们也不知情。目前李先生已起诉该4S店退一赔三,对此,网友评论:“55W不仅能退回还能得到165W,恭喜尊贵的保时捷卡宴车主”、“贵人上门,赚了三辆奥迪”......
无独有偶,2019年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天价宾利案就与该案件极为相似,都是关于购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的事件。天价宾利案以(2019)最高法民申898号民事裁定书的生效画上了句号,最高院最终未支持消费者主张的三倍惩罚性赔偿,过程曲折,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那么该案的裁判结果是否会对此次的奥迪案产生影响呢?
芙讼律师认为
生效裁判文书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但仍要区分个案的特殊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欺诈为主张“退一赔三”的法定要件。然而具体认定欺诈并非法条规定的这么简单,结合裁判案例可知,认定欺诈法院一般综合考虑如下情形:
1、商家是否刻意隐瞒商品的质量问题;
2、商品质量问题是否影响使用;
3、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是否构成潜在威胁以及实质损害。
此外法院对于“退一赔三的”认定还会考虑到消费性质,比如是否多次购买同类产品;是否为职业打假人。如果是职业打假人,那么对于这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商家的行为是否存在欺诈则会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如上可知,真正适用“退一赔三”的条件是比较严苛的。当然即便主张“退一赔三”无法获得支持,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存在瑕疵行为,法院一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赔偿。
芙讼律师提醒
1、购车时一律以销售合同为准。不盲目听信销售的口头承诺,未进行书面约定且无法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的事实,无法约束双方当事人。
2、仔细核对车辆交接确认文件。购车前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车辆相关维修、保险记录等。
3、发现车辆问题立即暂停使用并尽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来说可以保存好车辆交易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进行鉴定确认。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