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理来说,即为驰名商标,则证明该商标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必是享有良好的商品质量信誉,为公众所熟知,并且是经广大的消费者和特定权威机构所评选的。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由此可见,无论从常人理解还是从法律规定,要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首先企业的商标及商品需广为人知,被公众接受且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并时间、空间持续占据市场大部分份额等。
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有三原则:
(1)被动原则,即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成熟一件,认定一件;
(3)客观驰名原则,即在一定范围内客观驰名。
可见,想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企业无论在商品质量、信誉、知名度及宣传推广等,都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布局与积累,且申请认定也是一个即专业又繁琐的过程,这就需要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协助处理,即可缩短时间也可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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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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