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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说法】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可以回国受审吗?(二)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2-03 18:08:57
摘要:一、我国引渡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引渡制度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当时与其他国家展开外交活动的条件不成熟,我国只是和少数邻国以及意识形态一致的国家进行了引渡合作。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到2000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交流合作越来越频繁,包括国际司法的合作机制也逐渐成熟,我国和一些友好国家进行引渡方面的司法协助机制的谈判也越来越多。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

 

一、我国引渡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引渡制度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当时与其他国家展开外交活动的条件不成熟,我国只是和少数邻国以及意识形态一致的国家进行了引渡合作。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到2000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交流合作越来越频繁,包括国际司法的合作机制也逐渐成熟,我国和一些友好国家进行引渡方面的司法协助机制的谈判也越来越多。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自此有了立法规范和适用依据,中国的引渡制度开始走向成熟。

第三阶段是自2000年至今。有了引渡立法的支撑,我国开始广泛适用引渡法,在打击特大贪污贿赂案件中,引渡在逃腐败官员挽回国家巨额损失,引渡制度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并公布施行。该法共包含四个章节,五十五个条文。第一章为总则,包含了立法目的、适用场景、基本原则、联系途径、强制措施、特定用语含义等内容。第二章规定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的条件、提出、审查、强制措施、过境等内容。第三章规定了向外国请求引渡的具体方式。第四章为附则。我国在制定《引渡法》时,吸收了国外在引渡立法方面的思路逻辑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对国际上多数国家通行的不少引渡原则都抱着借鉴学习的态度进行了认真斟酌,因此具有总结经验的优势和结合国情的实际。

三、我国签订的重要引渡条约

1993年,我国与泰国政府签订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这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双边引渡条约。自此之后,中国已对外缔结59项引渡条约。其中,中共十八大以来,与包括比利时、塞浦路斯、希腊等欧盟国家在内的25国缔结了引渡条约。缔结引渡条约有助于织密我国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服务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和深化我国与外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双边关系发展。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