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新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施行。新修后的专利法对各种类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无显著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修的专利法增加了如下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此项内容的增加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
此外,由于新药的研发周期较长,投入和经济价值巨大,验证和审批期限较长,我国专利法也对其保护期限做出了特别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下篇文章,我们将浅析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确立的意义,以及外国较为成熟的补偿制度是怎样的。(作者: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