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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事务所召开每周案例研讨交流会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4-05-15 09:16:58
摘要:5月13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每周案例研讨交流会如期举行,本次例会由律所第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陈莉律师担任导师。首先大家阅读并讨论了由该所律师提供的案例,案情如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黑山羊冻品采购业务,甲方按协议投资56万元,并负责安排接货、提供冻品仓库及收款,乙方负责货物采购、运输以及销售。(协议中,乙方承诺此单自合作日开始最多十天内,正常一周出货回款完毕,并明确写明了入账及回款日期。)协...

 

5月13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每周案例研讨交流会如期举行,本次例会由律所第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陈莉律师担任导师。



首先大家阅读并讨论了由该所律师提供的案例,案情如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黑山羊冻品采购业务,甲方按协议投资56万元,并负责安排接货、提供冻品仓库及收款,乙方负责货物采购、运输以及销售。(协议中,乙方承诺此单自合作日开始最多十天内,正常一周出货回款完毕,并明确写明了入账及回款日期。)协议签订后,甲方已按约打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采购11吨黑山羊冻品置于甲方仓库,但是一直未进行销售,甲方于一年后自行卖出共计收款11万元。现甲方要求乙方按协议要求支付56万元及应得收益。

该案例疑问点主要聚焦在:1、本案中,乙方的承诺是否可以看做保底条款?如可以看做保底条款,是否可以视作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仅享受固定利益,故原、被告之间名为合伙,实为借贷,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2、如按合作关系处理,如何主张违约责任?

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多名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部分律师认为本案不符合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构成要件。因本案甲方承担了本次合作一部分的经营管理(接货、提供仓库等),且协议中并没有对甲方的收益做出具体约定,也未写明本单风险由乙方承担,以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只能按合作关系处理。在违约责任的主张上,建议先与乙方进行清算,理清当初采购时有没有完全使用甲方的投资款。其次可以向乙方主张冻品一年后才出售的折价费用、仓库的租赁费用、销售成本等损失。

本周会议圆满结束,相信通过此次案例讨论会与指导律师全面具体的解答建议,实习律师们能够收获到新的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期待下一次更精彩的分享。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婧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