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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津市交警“三个三”全力打造平安交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1-26 09:55:18
摘要:近年来,湖南省常德津市交警大队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道路交通安全上不断夯实“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模式,积极推动道路交通治理从“交警主导”向“党政主导”、“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极大地改善了交通出行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做实“三级平台”。做实道安委平台。对道安委进行扩容升级,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明确建设标准,健全例会、通报、约...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津市交警大队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道路交通安全上不断夯实“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模式,积极推动道路交通治理从“交警主导”向“党政主导”、 “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极大地改善了交通出行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做实“三级平台”。做实道安委平台。对道安委进行扩容升级,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明确建设标准,健全例会、通报、约谈、考核“四项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指导、考核“六项职能”,对重点工作实行公安、道安委(办)双线部署、两轮驱动,真正把“交警独唱”变成“政府领唱、部门合唱”;做实镇街交管站平台。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的“四有”标准,积极推动乡镇交管站建设,该市9个镇(街)均在安监站基础上加挂了交通安全管理站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全市9个镇街联通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将辖区车辆、驾驶人、道路状况、安全隐患等交管信息进行录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便于针对性管理;做实村居劝导站平台。明确由支部书记兼任交通安全劝导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并直接与补助、奖励挂钩,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无人管事、不愿干事、敷衍了事”的老大难问题。

二是落实制度措施,形成“三个常态”。市政府主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形成了常态。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政府工程,明确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镇(街)配合”的道路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近3年,采取交警排查与辖区自查相结合,全市共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156处,投入了整改资金1200余万元;镇(街)政府牵头抓道路通行秩序形成了常态。针对乡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路面监管存在盲区死角的现状,确定了镇(街)属地管理原则。在集镇、墟场等重要节点,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辖区班车、校车营运路线等重要路段,乡镇负责派专人管理交通;每个镇村设立了专门的校车停靠站点;镇(街)牵头开展辖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职责,确保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无缝覆盖;村居基层组织参与抓“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形成了常态。全市乡村道路上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由当地村居基层组织为主负责管理,职责包括驾驶人安全教育、督促车辆上户参保及路面交通违法的纠正举报等,并强化了乡村道路上“三车”事故的考核奖惩和责任倒查。

三是加强督导,纳入“三个考核”。将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采取政府督导与部门督查相结合,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纳入政法综治考核。市综治部门将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法综治考核范畴,每季度由综治部门牵头,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镇(街)尽职履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实施奖惩。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由市道安委牵头,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实行事故扣分制,并对发生3人以上交通事故乡镇及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考核力度的加强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各镇(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行政推行力也越来越强。

“在人车路等交通环境日趋复杂的形势下,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态势,以2015年为基准,2016年同比下降46%,2017年同比下降35%,今年同比下降47%,且已连续十余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特别是城区连续十个月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实现了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窗口单位“零投诉”、队伍管理“零违纪”,道路畅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大队长庹进文如是说。(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吴林芳、 刘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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