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县的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却弃车于路中和车上4人疯狂逃跑,不料还是没能逃脱处罚。12月20日,常德市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将面临罚款2500元的处罚。
酒精含量测试
酒精含量测试结果
18日晚21时许,常德的市交警柳叶湖大队民警在柳叶湖大队铁路桥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离检查卡口50余米远的地方一辆车牌为湘AC****白色小型汽车将车停在路中,执勤民警便示意车辆继续向前行驶,突然从车上下来5个人关上车门拔腿就跑。民警见状立即追上前去,并通知正在前方路段巡逻的民警进行拦截,在追出去近1000米之后在七里桥派出所附近将其中一个逃跑人员抓获,随后其他4人得知情况便主动到交警柳叶湖大队进行处理此事件。民警经执法记录仪视频比对找出了当时驾驶该车的驾驶人张某。经查,张某,男,41岁,宁乡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送至拘留所
进一步询问得知,张某一行5人均是外地人,附近某工地工人,当晚下班后几人一起吃饭所有人都喝了酒,除张某喝得比较少之外,其余4人都有些醉意,几人商量便将车由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张某驾驶,遇到前方有交警检查急中生智弃车逃窜,不料还是难逃法律的严惩。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车主及乘客进行了宣传教育。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扣留机动车,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待进一步处理。(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严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