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常德交警四大队:无牌无证还抗法 一摩托车驾驶人被行政拘留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21 11:24:30
摘要:12月20日上午,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时,一男子因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且不服从交警正常执法,被大队民警查处。当日上午8时10分,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紫菱路与朝阳路交汇路口执勤,一辆无牌摩托车被拦停,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查,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并几次发动摩托车企图冲关。执法过程中,民警多次告知该驾驶人配合接受检查,并提出严肃警告,但该驾驶人变本加厉,一直对民警进行推拉,边推还...

12月20日上午,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时,一男子因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且不服从交警正常执法,被大队民警查处。

当日上午8时10分,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紫菱路与朝阳路交汇路口执勤,一辆无牌摩托车被拦停,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查,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并几次发动摩托车企图冲关。执法过程中,民警多次告知该驾驶人配合接受检查,并提出严肃警告,但该驾驶人变本加厉,一直对民警进行推拉,边推还边骂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制服,带至大队接受询问。经查,摩托车驾驶人夏某方,常德市鼎城区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也未上牌,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询问得知,夏某方,现年20岁,当日早上驾驶从网上购买的一辆二手无牌摩托车从常德市城区南坪中学出发前往某车行上班,途中被交警查获。现场,民警对夏某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了其违法实事及危害,驾驶人夏某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万分后悔。

随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中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中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1条第3款之规定,对夏某方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欧阳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