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常德市城区育才路,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新年第一起二轮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周某做出了罚款100元处罚。
摩托车超员违法现场
当天上午10时许,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常德市城区育才路开展“三查”(查酒驾、毒驾、醉驾,查非法载人,查客运车辆)违法整治。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粤JJ06**的二轮摩托车正在道路上面行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除了驾驶人,后面居然还坐了2名乘客,属于违法超员行为。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该摩托车,指示驾驶人缓慢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周某,持D照,常德市人,车辆核载2人,实际乘坐3人,超过核定人数1人。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常德交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之规定,摩托车超员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摩托车载人查过核定人数将会被处以罚款100元。(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