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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四大队:小车强行变道 致事故负全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3-14 11:14:27
摘要:2019年3月11日上午10时42分,向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沪C62**9的灰色小型客车,沿常德市武陵区港兴巷由西向东进入朝阳路时,遇黄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L8**9的小型客车沿朝阳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处,由于驾驶人向某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两车相撞,两车均受损的交通事故。3月13日,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9年3月11日上午10时42分,向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沪C62**9的灰色小型客车,沿常德市武陵区港兴巷由西向东进入朝阳路时,遇黄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L8**9的小型客车沿朝阳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处,由于驾驶人向某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两车相撞,两车均受损的交通事故。

3月13日,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中“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黄某在事故中无过错行为,不承担事故责任。

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提示:在日常行车中,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在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强行变道、加塞抢行不但加剧道路拥堵,且极易引发碰撞或追尾事故,驾驶人应摒弃此类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欧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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