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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货车超车酿事故 交警智勇擒真凶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0-18 09:48:46
摘要:2019年10月3日早上6时许,在桃源县架桥镇马路村墟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覃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是什么车辆肇事。经桃源交警多日艰辛侦查,最终锁定肇事者,成功破获该案。3日早上6时许,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接到报案:架桥镇马路村墟场路段一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受伤,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不知去向。接到报案后,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将伤者覃某送往医院抢救,...

 

2019年10月3日早上6时许,在桃源县架桥镇马路村墟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覃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是什么车辆肇事。经桃源交警多日艰辛侦查,最终锁定肇事者,成功破获该案。

3日早上6时许,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接到报案:架桥镇马路村墟场路段一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受伤,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将伤者覃某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对事故现场展开勘察和走访调查,却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线索。下午6时许,覃某因伤势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迅速上报大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曾萌、民警刘杰立即接手此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连夜赶赴医院对死者覃某进行尸检,发现死者覃某左下肢有可疑伤情,怀疑是车辆轮胎擦伤所致。

第二天一早,曾萌等一行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复勘调查,可还是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线索,事发现场也没有监控设备。民警只好在沿途查找,在事发现场大约800米处找到一监控探头,监控中发现,在10月3日早6时事发时段,受害摩托车后有一辆小货车,紧随小货车后面还有一辆大挂车,大挂车突然加速超越前面那辆小货车,但是由于监控影像模糊,看不清车牌号。民警只好再向前查找,来到离事故现场2公里处的高清卡口,拷贝监控影像带回大队仔细分析。

为了快速破获该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10月4日上午,大队长韩强亲自主持召开了“10.3”案情分析会,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黎明辉以及专案组民警参与。影像资料显示:时发时段,车牌号为湘J477**大型拖挂车在途经事发现场时,突然加速超越前面那辆小货车,超越小货车后,前面却驶来一辆小车,大挂车向右急打方向盘,随后快速驶离现场。大家分析:有可能是大挂车驾驶人没有发现右边道路还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行驶,导致大挂车后轮刮倒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受伤,而大挂车司机却浑然不觉,或者是大挂车司机发觉了担心后果而快速逃离现场。

大家纷纷发表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最后一致认为是大挂车超车引发的事故。案情认定后,经传唤肇事车辆驾驶人何某,但何某对此事故并不知情,他供述,湘J477**大型拖挂车是桃源县观音寺镇一碎石场的车,他是常德鼎城区人,是被聘请的驾驶人。10月3日他从碎石场拖载一车碎石运往常德,在经过马路村时确实超越了一辆小货车,但并没有发现路边有摩托车经过,也没有与摩托车相撞的事情发生,所以他不承认该起事故是他所为。

因没有确实的证据,致使案件陷入僵局。民警不得不再次走上调查取证之路。10月5日,民警来到事故现场,对周边群众展开调查走访,有一群众证实,他当日起得早,远远看到了是一辆大挂车经过时,摩托车倒地的。有了证人的证词当然还不够,民警又对车辆做痕迹鉴定。10月16日,痕迹鉴定结果出来,证实大挂车后轮胎与摩托车接触的事实。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何某不得不承认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存在。

鉴于何某确实是不知情,该案没有定性为逃逸案,但交通肇事的事实成立。因为摩托车是正常行驶,是由于大挂车在没有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何某要承担事故责任,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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