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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初心尽守职责 让青春绽放警营——记常德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尹迎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1-16 16:21:55
摘要:尹迎春,男,回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2019年,尹迎春同志认真恪守人民警察职业操守,牢记初心使命,满怀激情、尽守职责、奋发有为,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三项技能比武活动中,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获得“三项技能比武优秀选手”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全国青年文明号”事故中队于8月被公安部授予“青年文明...

 

尹迎春,男,回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2019年,尹迎春同志认真恪守人民警察职业操守,牢记初心使命,满怀激情、尽守职责、奋发有为,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三项技能比武活动中,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获得“三项技能比武优秀选手”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全国青年文明号”事故中队于8月被公安部授予“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刻苦钻研,练就过硬本领。身处事故处理岗位,尹迎春从不满足于现有的业务知识,总是刻苦钻研,辛勤耕耘,一有空就上网查询问题或是投身书海,扎实学习摸索各类业务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我。业余时间,他还虚心向领导、老同志和身边同事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办案思路和办案经验,增强自身业务素质。为切实提高中队事故处理效率,他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积极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实战演练培训,针对中队民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带领逐条学习解决;坚持对中队办理完的每一起典型案件进行回顾小结,及时总结工作得失,不断探索事故处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并积极付诸实践,展现了队伍高超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二是恪尽职守,绽放青春本色。自进入事故处理岗位以来,尹迎春始终恪尽职守,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事故处理当中,从没有因为事故处理不公受到群众投诉。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就是事故调解,工作中经常遇到理赔双方达不成协议而争吵不休,甚至还对交警提出一些无理要求的情况,但他公正无私,坚决不办人情案,一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纠纷。在办案过程中,他严格自律,坚决不拿群众一分钱、不抽群众一根烟、不接受群众一次吃请,严格遵守警纪和禁令,时刻保持清醒和警醒,杜绝了执法不公、为警不廉、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岗位上绽放出了自己应有的青春本色。

三是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作为“全国青年文明号”事故处理中队的中队长,尹迎春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今年亲自带队到事故现场达120余次,直接参与事故处理70余起,尤其是重大以上事故每案必到。还带头开展逃逸事故的侦破工作,先后侦破9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事故快速处警机制,将事故值班备勤点前移到一线路面,缩短出警时间,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提高事故处理效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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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亲民爱民,彰显为民情怀。尹迎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年来一直坚持用心服务百姓,践行为民初心。今年端午期间,太阳山景区道路发生一起刮擦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他迅速赶往现场。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他将车辆停靠路边,徒步走了近3公里的山路,赶到现场时,全身都已被汗水湿透。10月份,辖区驼古堤路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接到报警后,他迅速组织分派三个小组展开侦破工作,第一组在事故现场周边继续摸排走访收集情况;第二组根据事发现场周边探头进行视频侦查;第三组处理死者安葬善后,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经过与同事连续二十多个小时不眠不休的连续奋战,终于锁定肇事车辆,并将嫌疑人抓获。在事故调解中,他在做好事故当事人宣传和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以理服人,让群众不满而来、满意而归,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调结了一起又一起纠纷。尹迎春还定期组织中队民警、辅警深入受害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生活情况和面临困难,并与重点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真心实意为他们提供物资帮助和解决实际问题,他用一言一行践行着为民服务的从警初心,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与好评。(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