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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摩托上路 常德交警严厉处罚除隐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4-22 08:59:26
摘要:4月21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的“清爽行动”整治中查获一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戴安全头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所驾驶的机动车未投保等多项交通违法。民警对查获的违法驾驶人进行法制教育当天下午15时55分左右,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市城区海关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75R19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4月21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的“清爽行动”整治中查获一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戴安全头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所驾驶的机动车未投保等多项交通违法。

民警对查获的违法驾驶人进行法制教育

当天下午15时55分左右,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市城区海关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75R19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周某梅,常德市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该车使用的机动车号牌与实际机动车不符,属于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摩托车也没有依法购置交强险。驾驶人周某梅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套牌、未购置交强险的违法摩托车,就连起码的安全头盔也没戴,简直就是一个活脱的“裸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96条、98条、99条之规定,驾驶人周某梅将面临罚款2550元加双倍保费并可处15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民警对周某梅未戴安全头盔、无有效驾驶证、套牌、未投保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对其违法行为做进一步处理。(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