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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四大队:故意遮挡号牌还酒驾 妨碍执法被拘5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22 11:40:53
摘要:5月21日,常德武陵区男子陈某因故意遮挡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后拒不配合,将民警执法记录仪打掉,被常德市公安机关以阻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当日下午15时56分许,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正在辖区皂果路与三星路交汇路口巡逻,一辆用红布遮挡前车号牌的轻型货车沿皂果路由北往南右转弯至三星路。按照相关规定,该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欲纠正...

 

5月21日,常德武陵区男子陈某因故意遮挡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后拒不配合,将民警执法记录仪打掉,被常德市公安机关以阻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当日下午15时56分许,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正在辖区皂果路与三星路交汇路口巡逻,一辆用红布遮挡前车号牌的轻型货车沿皂果路由北往南右转弯至三星路。按照相关规定,该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欲纠正其违法行为。然而,该车驾驶人见到交警手势,不但丝毫没有停车意识,还依然加速行驶,并不顾交警一路喊话,匆匆行驶至位于林荫路的二手车市场内,最终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被民警控制。现场,该驾驶人身上一股酒味,且态度蛮横,不允许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其进行拍摄,并出手将执法记录仪打掉摔在地上。鉴于此,民警拨打了110报警,并将驾驶人带至大队进行酒精测试。

经查,驾驶人陈某,49岁,常德市武陵区人,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呼气含量为25ml/100ml, 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标准。之后,陈某被大队民警送至站前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陈某因故意遮挡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24分、罚款1400元的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陈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融媒体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欧阳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