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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酒驾“裸奔”摩托车被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7-08 11:16:13
摘要:7月7日,常德一男子饮酒后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投保、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简直就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所幸及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违法查获现场精含量检测当天下午14时22分,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市城区人民路龙港路口执勤高考警保卫任务。这时,一辆牌号为湘K1***的二轮摩托车向着执勤点驶来,民警发现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便立即将车辆拦...

 

7月7日,常德一男子饮酒后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投保、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简直就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所幸及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违法查获现场

精含量检测

当天下午14时22分,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市城区人民路龙港路口执勤高考警保卫任务。这时,一辆牌号为湘K1***的二轮摩托车向着执勤点驶来,民警发现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便立即将车辆拦下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名叫邱某,当他下车后,一股浓烈的酒味迎面而来,民警立即意识到驾驶人存在酒驾行为,经过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还发现,驾驶人邱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机动车未投保且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简直就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91条、98条、99条、100条之规定,驾驶人邱某将面临罚款3050元加双倍保费并可处15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民警对邱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对其违法行为做进一步处理。(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