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武陵区男子张某因“二次酒驾”被常德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查获并处以严厉处罚。
今年5月19日晚20时10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在市城区常德大道紫东大酒店前路段查获张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驾驶人张某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涉嫌酒驾。经过大队民警对驾驶人张某的信息查询,张某曾于2018年9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常德公安交警柳叶湖大队处罚,属于典型的“二次酒驾”交通违法。
9月22日,驾驶人张某来大队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张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以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50元处罚。(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欧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