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一辆正在送娃娃上学的校车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在途经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湘北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获。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华作出驾驶证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校车运载学生未开启校车标志灯 编辑
当天早上8时25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湘J19971的校车在途经市城区武陵大道湘北路口时被正在执勤早高峰的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拦下接受例行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车上载有上学的幼儿和陪同老师,但车辆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民警现场指出了违法行为,并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之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华“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民警现场指出违法行为 编辑
交警提示:校车安全不容任何疏忽大意,交警部门将重点对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无牌无证、随意停车上人、随意越线掉头、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等、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志标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