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市城区武陵大道武陵阁附近路段查获一辆超长超高载货小货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做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卸货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查获超长超高违法货车
当天早上9时5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湘J5h***的小货车后车厢里装载着铝合金窗户的半成品,窗户框架长、高分别超出车箱和车身近2米,整个框架仅用两根绳子捆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经查得知,驾驶人名叫张某明,常德市人,为了图方便将铝合金窗户框架制成半成品送往工地。
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
民警现场指出了其超长、超高载货违法的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4条、第51条第4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明做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卸货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