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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这样载人可不行!常德交警罚款70元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6-29 11:13:16
摘要:6月28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违法,民警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驾驶人做出了罚款70元的处罚,并要求驾驶人现场学习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转运载员后放行车辆。

6月28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违法,民警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驾驶人做出了罚款70元的处罚,并要求驾驶人现场学习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转运载员后放行车辆。

电动自行车违法现场

当日早上8时30分左右,正在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的民警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违法,一名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车上前后各搭载了一名未成年人,前面乘坐人还不满6周岁、未使用安全座椅,前后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现场指出了违法行为,并对违法危害和安全隐患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民警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以上乘车人员和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元处罚。

常德交警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不满6周岁未成年人的要使用安全座椅。(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小满)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