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在常德市城区柳叶大道桃花源路口,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即制止并叫来孩子监护人进行法制教育,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早上,在常德市城区柳叶大道桃花源路口,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警员在这里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这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孩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向着执勤点驶来。执勤警员立即将其拦下。经询问得知,孩子今年14岁,骑父母亲的电动自行车准备去补习班学习。民警根据孩子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孩子妈妈,并要求她来到执勤点将电动自行车骑走。不一会,家住附近的孩子妈妈紧忙赶到执勤点。据孩子妈妈介绍,当天早上,孩子是私自拿了钥匙偷偷把电动自行车开出来的,要不是接到民警电话,还以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偷了。
民警现场对孩子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制宣讲,指出了危害。孩子承认自己违法,孩子妈妈也表示今后将严格管理孩子,禁止其违法骑行。由于初犯,民警对其做出了警告教育,不予罚款的处罚。
常德交警提示:未成年人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旦酿成事故将悔恨终生。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