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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两车”整治行动 查获超高超长三轮摩托车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7-20 10:06:10
摘要:7月19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城区高泗路查获一辆违反“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三轮摩托车,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天上午9时48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常德市城区高泗路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牌号为湘J421**的三轮摩托车车后装满了蓝色圆筒,向着执勤民警驶来。民警立即上前拦下,检查中,民警发现三轮摩托车所拉货物的宽度和高度均超过了相关规定,且捆绑绳索简陋,...

 7月19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城区高泗路查获一辆违反“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三轮摩托车,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9时48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常德市城区高泗路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牌号为湘J421**的三轮摩托车车后装满了蓝色圆筒,向着执勤民警驶来。民警立即上前拦下,检查中,民警发现三轮摩托车所拉货物的宽度和高度均超过了相关规定,且捆绑绳索简陋,极易发生货物坠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询问,驾驶人匡某为了图方便,心想路程不远,就索性用三轮摩托车来运送,并用简易绳索捆绑后就上路了,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不负责任。

经过民警现场法制宣传教育,驾驶人匡某表示吸取这次教训,以后不犯这样的违法行为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43条第4项之规定,对匡某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卸下货物,分批运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