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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盲目倒车未观察 撞倒行人负全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8-05 16:13:15
摘要:7月29日,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人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在人行道上倒车时,撞倒了行人朱某,造成车辆受损,行人朱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路口公共视频监控显示,当天上午08时44分,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人大路段,一辆牌号为湘JNL728的小车沿洞庭大道由西向东倒车行驶至人大路段时,遇正常行驶至该处的行人朱某,由于小车驾驶人谢某未按规定倒车,导致谢某所驾驶车辆与行人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倒地受伤。据了解,...

 

7月29日,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人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在人行道上倒车时,撞倒了行人朱某,造成车辆受损,行人朱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路口公共视频监控显示,当天上午08时44分,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人大路段,一辆牌号为湘JNL728的小车沿洞庭大道由西向东倒车行驶至人大路段时,遇正常行驶至该处的行人朱某,由于小车驾驶人谢某未按规定倒车,导致谢某所驾驶车辆与行人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倒地受伤。

据了解,小车驾驶人谢某自己反映,当时他驾驶车辆倒车时,并未注意到行人朱某,这才导致倒车时将朱某撞倒。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阅事发现场监控认定,小车驾驶人谢某倒车时未注意观察后车情况,未确认倒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朱某无其他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小车驾驶人谢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有尽到安全驾驶、谨慎驾驶的义务,没有在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