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常德一女子因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被交警处罚后心生不满,阻碍常德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执法,并将执法装备损毁,被公安机关以阻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当日上午8时13分许,常德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全警出动,在辖区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雷霆行动”,特勤中队民警曾祥富带领中队三名辅警在市城区芷兰路口开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69**58的红色电动三轮车涉嫌闯禁、准驾不符、非法改装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随后,三名辅警上前对该车驾驶人表明身份,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进行交通违法取证。此时,驾驶人王某萍走过来大声对三人进行呵斥,现场态度恶劣,但民警对其行为并未计较,反复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同时劝导她配合交警执行公务。但是,王某萍不但不听劝阻,还说“我怕什么,拘留就拘留,那里还有饭吃!”,纠缠过程中甚至还将一名辅警的上衣扒掉,并损毁执法装备。考虑到驾驶人情绪激动,围观群众又距离车辆较近,为保护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大队民警上前将该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萍控制,并迅速拨打了110报警。随后,王某萍被大队民警强制带至大队岗亭,后送至穿紫河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王某萍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记者:邱琪 通讯员:欧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