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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摩托车不让行撞倒斑马线上行人负全责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11-09 10:44:01
摘要: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经逐渐成为驾驶人一种潜移默化的文明现象,但也还是有少数人安全文明意识不够到位,结果酿成事故。11月3日,在常德市城区朝阳路与建设路交汇处,郭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朱女士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结果将朱女士撞倒受伤,所幸未伤及要害,生命无碍。公共场所监控显示,当日16时33分左右,郭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OG**0的两轮摩托车沿朝阳路由北往南左转进入建设路时与行人朱某经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经逐渐成为驾驶人一种潜移默化的文明现象,但也还是有少数人安全文明意识不够到位,结果酿成事故。

11月3日,在常德市城区朝阳路与建设路交汇处,郭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朱女士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结果将朱女士撞倒受伤,所幸未伤及要害,生命无碍。

公共场所监控显示,当日16时33分左右,郭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OG**0的两轮摩托车沿朝阳路由北往南左转进入建设路时与行人朱某经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横过道路至该处,由于郭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正在经过人行横道的朱某撞倒,造成朱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朱某手臂、腰部背部等处挫伤,及时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生命无碍。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经过实地勘察走访和调阅监控视频认定,郭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形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朱某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郭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小满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