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杨某某在桃源县剪市镇十字路村墟场被一辆摩托车撞伤,随即报案。交警经多方走访调查、查看监控,最后锁定违法驾驶人王某某,将其传唤归案。
2021年11月11日,杨某某在桃源县剪市镇十字路村墟场开展“戴帽工程”交通安全劝导活动,上午10时20分许,一辆红色的女式摩托车从桃源县城方向向剪市镇方向驶来,杨某某发现该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车辆还非法安装有伞棚,便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准备对其进行教育劝导。而该车驾驶人先减速后见是对自己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后,却突然加速将杨某某撞倒在地然后驶离现场,致使杨某某倒地受刮擦伤。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阳中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多方调查走访,查看现场监控,最后锁定违法驾驶人王某某。11月17日,民警将其传唤归案。经进一步调查,确认王某某系剪市镇八公桥村村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后,民警依法对王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徐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