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早已经深入人心。竟然还有人不以为然,敢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11月9日晚20时37分,常德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城区桃花源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执勤警员在对一辆重型半挂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的过程中发现,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违法标准。经查,驾驶人叫张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当晚吃饭时喝了点酒,本想着路途很近,怀着侥幸心理便酒后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出来就被交警逮个正着。经民警对其讲述饮酒驾驶的危害性和现场教育后,张某对自己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作为一名营运车驾驶员竟敢踩酒后驾驶这条红线,处罚更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