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张某武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被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并拖移车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大队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171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148起、电三违法27起、电四违法6起。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以交警支队部署的“春季攻势”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以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对电动车交通违法,重点对“电三电四”无证驾驶、未登记上牌、未购置交强险、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重拳整治,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整治期间,大队在市城区主次干道设置多个执勤点,坚持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勤执法,对电动车未登记上牌、未取得驾驶证、加装雨篷、超员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走辅道等违法行为,实施“劝导、处罚、曝光、学习”四个环节,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纠正到位、处罚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在执勤过执法过程中,路面卡点民辅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要求,科学选点站位,始终做到规范执勤执法,耐心宣讲交通法律法规,讲好“请您佩戴好安全头盔”“请您主动拆除遮阳伞具”“请您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三句温馨提示话语,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知识入脑入心,营造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氛围。(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