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查获了一辆无通行证、逾期未年检的水泥罐车,驾驶员因其一时的侥幸之举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7时50分,在辖区常德市紫缘青年路口,二中队民警在该路口早高峰执勤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号牌为湘Ja***的水泥罐车,随即上前指挥水泥罐车缓慢向路边安全地带停靠,接受检查。经检查,该驾驶员没有通行证,且该车辆逾期未年检,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在早高峰时段常德市中心城区是禁止此类大型车辆通行的。民警对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此种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陈雅仪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