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德市城区滨湖路水木清华路段,一辆小车在行驶经过斑马线时未礼让行人,直接将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挂倒在地,所幸只是挂倒,行人只是受了擦伤。
常德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及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行人严某经人行横道过斑马线,当他走至斑马线中间时,李某驾驶小车经过未减速让行,直接将严某挂倒在地,所幸接触面较小,仅受擦伤。
驾驶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是形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违法行为做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