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近日,在常德市城区就发生一起双方车辆因“闯红灯”和“抢黄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13时01分左右,冯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沿柳叶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与芙蓉路交汇处左转时,遇蔡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苏B05VQ6的白色越野小车沿柳叶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由于冯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信号行驶(闯红灯),加之蔡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信号灯行驶(抢黄灯),导致两车相撞,三轮车车头、小车左侧叶子板等多处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视频后认定,当事人冯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事故形成的主要责任,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蔡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经调查得知,冯某取得C1驾驶证,并没有取得驾驶三轮摩托车所需的准驾资格。民警对冯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驾驶未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冯某将面临拖移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合并罚款600元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不管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是交通违法行为。驾车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绿灯时减速通过,黄灯时未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停车,等下一轮绿灯再通过。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