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以来桃源大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如火如荼,9月21日,漆河中队民警在省道306线路段开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在民警检查过往车辆相关证件时,湘JA34**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而在检查其行驶证时发现其行驶证副证上年检签章字体有异样,随即民警将当事人带至漆河交警中队进行进一步确认。
经过系统查询确认,该车驾驶员佘某,男,32岁,桃源县人,持“C1”机动车驾驶证,所驾湘JA34**小型面包车检验有效期止2017年11月30日,而佘某行驶证副证上年检签章却显示有效期至2018年11月。在民警的询问下,佘某交代,湘JA34**小型面包车为2017年初购买的二手车,购买时手续齐全,2017年年底车辆检验到期需到车管所进行年检,佘某为图方便,在常德市将1000元与湘JA34**车辆交与某中间人,通过中间人的方式将车年检,当日下午中间人将车辆交还给佘某后,佘某并发觉有异,认为已经年检完成,将该车作为日常用车使用,直至被交警查获。
佘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佘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6分、罚款3750元的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庄惠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