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桃源一女子微信诽谤交警被拘留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0-03 13:24:30
摘要:9月29日,桃源一女子因利用微信造谣诽谤交警被桃源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2018年7月23日下午,在桃源县陬市镇墟场人民路自来水厂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倒电动摩托车的道路交通逃逸事故,事故致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庄某某受伤。案件发生后,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民警立即对该起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该起道路交通逃逸事故很快侦破并按正常程序得到了依法处理,肇事者高某某也被拘留和处罚。然而,在这起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者庄某某的亲属...

 

9月29日,桃源一女子因利用微信造谣诽谤交警被桃源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7月23日下午,在桃源县陬市镇墟场人民路自来水厂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倒电动摩托车的道路交通逃逸事故,事故致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庄某某受伤。案件发生后,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民警立即对该起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该起道路交通逃逸事故很快侦破并按正常程序得到了依法处理,肇事者高某某也被拘留和处罚。

然而,在这起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者庄某某的亲属庄某梅怀疑交警办案不公,就悄悄在交警办案过程中用手机偷拍一些照片、视频,在交警没有作出任何结论的情况下,事故第二天就把这些视频、照片断章取义发到微信群、朋友圈,用领红包的形式诱惑别人大量转发、扩散,诽谤交警包庇肇事者,不实的言论对办案交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随后,办案交警在朋友圈很快发现了这则诽谤的言论,当即报案,桃源公安局陬市派出所及时立案调查。经查实,办案交警并没有包庇肇事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全是庄某梅造谣诽谤。9月28日下午,公安民警将庄某梅传唤到案。29日,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庄某梅实施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探)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