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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之谜:敢为人先的五个“首创”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4-29 22:02:53
摘要:1905年,日本东京,华兴会部分成员合影。黄兴(前排左一)、胡瑛(前排左二)、宋教仁(前排左四)、章士钊(后排左一)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为国为民奋斗一生。从21岁(1903年)与黄兴一道组建华兴会,谋划反清革命,到31岁(1913年)被人谋杀,为国捐躯,在其短暂的十年革命生涯中,思维敏锐,敢为人先,留下不少令人称道传颂的“首创”。首拟共和宪法清末革命党人中,宋教仁最具远见卓识。早在1906年,他就曾对人说:“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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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日本东京,华兴会部分成员合影。黄兴(前排左一)、胡瑛(前排左二)、宋教仁(前排左四)、章士钊(后排左一)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为国为民奋斗一生。从21岁(1903年)与黄兴一道组建华兴会,谋划反清革命,到31岁(1913年)被人谋杀,为国捐躯,在其短暂的十年革命生涯中,思维敏锐,敢为人先,留下不少令人称道传颂的“首创”。

 

首拟共和宪法

 

清末革命党人中,宋教仁最具远见卓识。早在1906年,他就曾对人说:“破坏容易,建设难,我们的同志,从事破坏一途的太多,对于建设,很不注意,将来组织共和国,不是玩笑事,什么临时约法,永久宪法,都需乘此工夫研究一番才好。”为此他潜心研究欧美政治法律制度,先后翻译了英、美、德、法、日、俄等八国十二部政治法典,系统地研究,使得宋教仁“在革命党人中政治法律学养见识堪称第一”。


在武昌起义的炮火声中,宋教仁很快拟定《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及官制草案》交由军政府公布施行,对稳定革命局势,安定政治局面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同时也成为稍后制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从而奠定了共和宪法的基础。


首推内阁制度

 

宋教仁指出:“大革命之目的何在乎?曰推翻不良之政府而建设良政治也。”为了在中国建设良政治和建成良政府,宋教仁在吸取欧美政治制度精华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以责任内阁制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治制度设计方案。蔡元培称其为“抱有建国方略第一人。”


因为主张和坚持内阁制,宋教仁与孙中山在组织南京临时政府时产生政见分歧,曾使他招致各种诽谤(“运动总理”)、攻击(“野心家”)和非议(“议会迷”)。其实,宋教仁主张和坚持内阁制,既不是为自己谋总理职位(1912年9月袁世凯曾请其出任总理而宋教仁坚辞不就),也不是为了限制总统权力,而是要为新生的共和国建立一种长治久安的政治制度。对其政治主张,宋教仁有过精辟的论述:“关于总统及国务院制度,有主张总统制者,有主张内阁制者,而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二次革命失败及其后几十年军阀混战,国家四分五裂的惨痛历史,正好印证了宋教仁当初的论断。


对于宋教仁的政治主张,孙中山开始认为是对其“复设防制之法度”而反对和否决,但在让位袁世凯的意图明朗后即转而接受,指示参议院修订《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将宋教仁的政治主张写进了宪法,予以确认。作为中国第一位倡导和推行内阁制的政治家,宋教仁因此被史学界尊为“共和国魂”。

 

首倡普及教育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几千年来历代统治者奉行的教育经典,教育在中国,一直是富绅显贵的特权,与平民几乎无缘。宋教仁在其革命活动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这种愚民政策的荒谬和落后,早在1907年他就曾对人说:“慓忽敢死者易得,条理缜密之士盖寡,非先植其基,虽满洲倾覆,犹足为忧。”意识到要想取得革命成功,尤其是要建成民主富强国家,必须开启民智。1912年12月,时任国民党代理理事长的宋教仁撰文指出:“教育期以普遍,合教蒙满回藏,陶熔一致,不问东西南朔,畛域胥泯。”即教育在中国要不分民族,不分地域,普遍施行。首次明确提出了普及教育问题。


1913年3月宋教仁又在《代草国民党大政见》中鲜明地提出了教育立国的主张,指出“教育为立国根本,振兴之道,不可稍缓。”并在阐述发展教育的政策措施时提出要优先发展中小学师范教育,强调“中小学师范教育,所以为普及教育之第一步,而养成师范人才。”


历经几代人的努力,我们今天终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初等教育的普及。而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宋教仁就倡导普及教育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其远见卓识,不能不令人敬佩。

 

首创廉政公开承诺

 

    对官场请托,攀龙附凤的吏治腐败,宋教仁深恶痛绝。1912年4月,宋教仁出任北京政府农林总长,即于4月26日在《民立报》刊登《宋教仁启事》:“鄙人以菲材承乏农部,为国服务,深恐用人行政不得其当。部中职员量才任用,一切干谒概行谢绝。值此民国新立,时局艰危,何敢再蹈前清用人覆辙,有所瞻徇。所望亲知故旧,曲加体谅,不事无谓之请托推荐…”明告亲朋故友,不得找他谋事求官。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旧中国“夤缘奔竞”积习已深,个别不以为然的新贵,一些心有不甘的亲友,依然时有缠挠,为了断绝这些人的念想,6月7日又在《政府公报》刊出《农林总长宋教仁启事》“敬启者:本部建设方新,事尚单简;加以部款支绌,未暇扩充,积此二因,用人甚少。凡大雅所推,或上书请试,诸君子其姓名住址已汇登记室,待将来本部扩充,需才孔亟之时,再行函聘。此刻诸君行止,尽可自便,幸勿为守株之待,致误杖策之游也。”四十天内两次公开登报拒绝一切请托干谒,充分展现了宋教仁革除用人腐败的决心,也成为中国公务员廉政公开承诺的首创。

 

首开财务公开先河

 

    宋教仁认为腐败大多源于暗箱操作见光即死,其防腐保廉的另一创新举措便是晾晒“三公经费”。1912年4月底主政农林部,6月8日即在第39号《政府公报》登出《农林部咨财政部5月份决算清册》,将农林部当月所有收支分项细列,公诸于众,首开中国中央政府机关财务公开先河。对宋教仁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这一创新举措,台湾学者吴湘湘在《宋教仁传》中特别提及“有应指陈者,宋氏担任农林部为期不足三月…最值得大书特书者,即其树立清廉俭朴之政风,观乎《政府公报》6月8日第39号刊载《农林部咨财政部5月份决算清册》,殆为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唯一之特例。”  (相关资料由桃源县宋教仁研究会提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