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成品油联合执法组在南岸街道乌榕村三桥附近一场地查处了一非法加油点,现场查获2名工作人员和1名前来加油的车主。该区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售卖危险物质(汽油)的杨某某、伍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对非法购买的冼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
据车主冼某某说,这是他第二次来这个非法加油点加油了,第一次来这里加满一箱油比去正规的加油站加满一箱油便宜了50元左右。没想到因为节省了这50元钱却失去了5天自由,也在自己的人生路上画下了不光彩的一笔。
“突然有人告诉我,有个地方加油很便宜,比平常的加油站便宜一块多到两块,我现在跟你说句心里话 ,其实我很后悔。”
在这次执法过程中,同时还查获了2名工作人员,伍某某就是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在这里工作每天现算现结,一直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然而等待自己的却是10天的牢狱之灾!
“抓进来时候才知道后悔,现在我十分后悔,出去后想安安稳稳的工作,不再做违法的事情。”
非法买卖燃料(汽油、柴油)究竟触犯了那条法律法规?下面听律师怎么说……
“这样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法。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也需要持有相关合法手续才能进行运输,私人无证买卖汽油和运输汽油均是违法行为。运输和储存汽油造成社会危害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国家对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成品油需经商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行政许可,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国家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来源:加油站网校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