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刑满释放人员鲁某某被毛里湖镇司法所接至其所在的村委会进行隔离,因鲁某某属于“三无人员”(既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为解决鲁某某释放后的安置问题,毛里湖司法所积极联系所属村委会,为其确定了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好了日常生活。
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津市市司法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以下几项主要制度:一是预释放登记制度。提前与监狱方沟通,获取预释放刑满释放人员名单,建立好刑满释放人员预释放台账,提前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监狱表现 、身体状况以及出监隔离情况,实时掌控人员动态。二是面对面交接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监狱干警面对面交接,核查刑满释放人员刑释证明、评估结果、体检结果,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接回本地后与居住地街道、社区对接,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严格隔离制度。加强与亲属沟通,实地走访居住地,告知疫情期间防控政策,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居家隔离。“三无人员”由所属司法所联系所属村、社区妥善衔接好隔离点及日常生活保障,并做好后期安置帮教工作。
3月份以来,津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先后落实了5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目前情况稳定。(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朱曦琴 孙明丽 陈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