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无证自制药品,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近日,澧县市场监管局、澧县公安局联合查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现场查获10种自制药品。经专业部门检测,发现相关药品中含“双氯芬酸钠”“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醋酸泼尼松”等化学成分,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2022年3月17日,澧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 反映县城区某“中草药健康咨询部”销售的“中药神奇丸”无治疗效果,怀疑是假药。对此,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布署调度。3月18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对该“中草药健康咨询部”联合进行检查,发现被举报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销售私自配置、没有任何检测报告、成分不明的药品。执法人员立即扣押了现场的“中药神奇丸”、“龙蛇疮”、“消炎止疼”等10种自制药品。
县公安局将该“中草药健康咨询部”营业人员雷某柱、雷某珍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雷某柱称药品为自己根据祖传秘方制作的中药,拒不交代自制药品的成分组成。为查清药品成分,执法人员将“中药神奇丸”、“龙蛇疮”、“消炎止疼”等三种药品,送往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初筛检测。5月12日,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在“中药神奇丸”“消炎止痛”“龙蛇疮”三种所谓“中药”中,分别检测出“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醋酸泼尼松”等四种西药成份。5月19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对“中药神奇丸、消炎止痛(胶囊)、龙蛇疮(胶囊)“的认定意见》,认定上述涉案3种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经查,雷某柱、雷某珍等两人在未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非法自制的药品。其宣称的纯中草药配方的药物,为非法添加化学成份自制而成,配方配比等无科学依据,未考虑患者试用症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初步调查,近两年来非法生产销售的药品案值近8万元,其行为已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柱、雷某珍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澧县市场监管局 澧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