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梦溪中队破获了一起小汽车刮擦逃逸事故,为群众追回了损失,肇事者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面对处理结果熊某万分懊悔:“如果当时我不是抱着侥幸心理跑掉,而是正常处理,根本不会这么严重;现在真是亏大了还丢脸,后悔死了!”6月28日下午15时40分,澧县交警大队梦溪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澧县梦溪镇发生一起小货车刮擦路边一辆停靠小车后逃逸。接警后梦溪中队民警赵玉湘带队迅速出警,...
近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梦溪中队破获了一起小汽车刮擦逃逸事故,为群众追回了损失,肇事者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面对处理结果熊某万分懊悔:“如果当时我不是抱着侥幸心理跑掉,而是正常处理,根本不会这么严重;现在真是亏大了还丢脸,后悔死了!”
6月28日下午15时40分,澧县交警大队梦溪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澧县梦溪镇发生一起小货车刮擦路边一辆停靠小车后逃逸。接警后梦溪中队民警赵玉湘带队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以后,检查了被擦碰的车辆,据报案车主反映:他好好地将车停靠在路边停车区域,下午准备驾车开走时,发现车尾部保险杠被擦碰受损,肇事车辆不知所踪,希望民警尽快将逃逸车辆抓获归案,追回损失。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一方面走访寻找知情群众,一方面以事故地点为中心,调取周边沿线监控视频,沿线索排查反复查比对监控视频,再结合当地知情群众提供的消息,锁定了一辆车牌为湘JQJ***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民警一路追踪,最终在梦溪中学校内将该车查获,同时找到了该车驾驶员熊某。熊某谎称不知道自己撞了别的车辆,试图推脱责任。但在事实证据面前,熊某对自己驾车擦碰他人车辆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当即依法扣留该车,熊某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一款,实施造成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熊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此外,还赔偿被擦碰车辆的修理费。(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