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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澧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县城区某学校周边一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接举报后,该局立即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对被举报商店进行了检查。经调查取证,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调查终结后,该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2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坚决不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下一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以此次案件为反面典型,向零售户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引导其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