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宣传教育与河道保洁相结合。街道机关和社区(村)干部化身为宣传员,到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对河道保洁的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杜绝向河内倾倒垃圾、抛洒杂物和排放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确保河清水畅,同时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到河道监督治理工作中。
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相结合。要求街道、社区(村)两级河长严格按照“河长制”相关巡河要求,落实街道、社区(村)河长巡河范围和频次,对责任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行为,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对完成整治的要经常性开展回头看,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街道实行“月通报+年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各社区(村)河长制基础工作、重点任务、河湖管护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形成每月督查通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整改销号,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