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强化“四方责任”特别是个人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澧人员健康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或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全县各交通站场、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查验报...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强化“四方责任”特别是个人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澧人员健康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或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全县各交通站场、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查验报备情况。2.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抵澧不满5天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将在其“湖南居民健康码”展示界面显示弹窗提醒。3.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抵澧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以上公共场所严格查码验码,禁止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抵澧不满5天者入内。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4.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澧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澧。抵澧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弹窗提醒。5.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主体等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口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未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医院、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快递、外卖、家政、餐饮、客运、会务、销售、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6.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涉及的核酸检测、交通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