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采取现场观摩实践+集中理论学习的方式开展。观摩实践环节,由城区中队业务骨干民警逐步示范,对从行动前的警示牌和锥筒的摆放、执勤民警的着装和执勤装备的检查;行动中呼吸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设备的正确规范使用,执法中对当事人的的用语规范文明等方面,以标准化的方式进行演绎示范。同时对酒驾检查、事故处理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强调。
理论学习环节,副大队长刘春生对《查处酒驾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进行了详细解读,分别对民辅警在酒驾查处、事故处理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民辅警的执法行为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执勤执法。民辅警要配备好安全防护装备和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二是要做好安全防护。行动中按要求设置好预警区、警戒区,设置防撞掩体;规范着装、带好警用被备,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三是要强化文明执法。民辅警要文明执法,严禁出现野蛮、暴力等执法现象,执勤时要提前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做好自身防护。(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