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码头铺镇司法所与镇派出所联合化解了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有力维护了当地和谐稳定。
纠纷化解现场
据调查,居民刘某与土地承包户李某因一块位于码头铺镇方石坪社区的土地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李某认为自己承包了该地块,并种植了橘树,刘某则认为该地块属于自己的承包地,李某不应种植橘树,但双方均无该地块相关证明,因此多次沟通无果。5月底,刘某在未与李某沟通的前提下,砍掉了该地块上已挂果的100余棵橘树,随后李某报警。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派出所工作人员邀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初期,刘某与李某情绪均十分激动,甚至一度要引发肢体冲突。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决定采用“刚柔并济”的方式进行调解,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双方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让双方冷静下来,并向双方耐心细致地宣讲《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派出所工作人员则从刘某私自损坏他人财物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角度进行劝说。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向李某道歉并赔偿损毁橘树的费用,李某也表示谅解,双方承诺今后将遵守法律法规,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增强了当地居民的法治意识。码头铺镇将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澧县码头铺镇
作者:李科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