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驾驶人陈某因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营运机动车辆被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复兴中队民警依法查处。
当天上午11时15分许,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VZ****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陈某持有的A2驾驶证已过期且未审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并暂扣其车辆的处罚。
澧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审验,未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医疗部门身体条件检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道路公共安全。驾驶人应增强法律意识,日常检查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按期参加年审换证,确保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合法驾驶。
来源: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涂佳茹